「處」之共義
《清淨道論》15. 「釋處界注」釋「處」之共義
就「無差別地」(共義)來說 … 一切這些法都根據:(1)「努力」、(2)「對進來的延伸」」及(3)「對已延伸的引導」(義)而被稱為「處」 。
| 1. | 努力 | 因為對眼、色等,心、心所於各自的「門」和「所緣」(境)之諸法,有各自地領納/經驗等的所作,因此說「它們在 努力、奮起、辛勤、竭盡全力(四個都是「努力」的同義動詞)」。 |
| 2. | 對進來的延伸 | 對於這些成為進來的諸法,這些(諸法)就被說是「延伸、擴大」 |
| 3. | 對已延伸的引導 | 及這無始輪迴所轉是極度的、已被擴大的輪迴之苦,只要未止息,它就會一直「在引導、在促使(輪迴之苦)前進」。
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卷9:「生死相續是流轉義,流轉所依謂六內處,眼等定是彼自性故。」(CBETA 2025.R1, T29, no. 1562, p. 379c5-6) |
「處」之不共義及詳析
| 十二處 | 定義 | 詳細分類 |
| 眼處 (cakkhāyatana) | 僅僅眼淨〔色〕 (cakkhupasādamattaṃ)確定為「眼處」。「見/嚐」(cakkhati)為眼,它有「嚐色,顯色」義。 | 依「生/種類」就僅僅是眼淨〔色〕。依「緣(因業區分)、趣(如地獄等趣)、類別(如大象和馬等)、補特伽羅(各各有情的相續性)區分」,則有無量種類。 |
| 耳處 (Sotāyatana) | 「聽」為耳。 | 同眼處,有無量種類。 |
| 鼻處 (Ghānāyatana) | 「嗅」為鼻。 | |
| 舌處 (Jivhāyatana) | 「召喚活命(食味能支持生命)」為舌。 | |
| 身處 (Kāyāyatana) | 「給於卑鄙、有漏法之〔身〕增益」,「增益」就是生起的地方。 | |
| 意處 (Manāyatana) | 「知道」為意。 | 總計89心,或121心。因「善、不善、異熟、唯作識區分」而有89或121種類。依「所依(眼等所依、心所依處)、行道(苦行道等)等(禪那支配之地、所緣等)區分」,有無量種類。 |
| 色處 (Rūpāyatana) | 「呈現(形態)」(rūpayati)為色,它有「顏色正在經歷變化時,顯示使心觸動的狀態」義。(亦可表述為:「『顏色』正在經歷變化時,顯示使心觸動的狀態」為「顏色」,為「(形)色處」)。 | 依「異分(如青與青是同分,青與其他顏色是異分)、緣(如業的善等起、如時節的冷熱等起)等(包括趣、類別)的區別」,有無量種類。 |
| 聲處 (Saddāyatana) | 「發出/說出」為聲,它有「帶出來/表達出來」義。 | 同色處,有無量種類。 |
| 香處 (Gandhāyatana) | 「嗅起來(氣味)」為香,它有「表明/顯示自己(芳香或惡臭)狀況」義。 | |
| 味處 (Rasāyatana) | 「使黏著於那味道」為味,它有「品味/使(體會)樂味」義。 | |
| 觸處 (Phoṭṭhabbāyatana) | 「接觸」為觸。(另有:「接觸/體驗」為「觸」)。 | 因「地界、火界、風界」而有三種區分。依「緣」等區分,有許多種類。 |
| 法處 (Dhammāyatana) | 「持有自己的特相」為法。 | 由受、想、行三蘊(52心所)、16細色及涅槃(1)組成,總計69法。細色(16種)是指除去5淨色及7境色(12種)的「粗色」之後,其餘不能被五根直接覺知/接觸之色,例如男性色、女性色等。依「受、想、行蘊、細色、涅槃的自性(如樂受、苦受等,以及「眼觸所生」、「耳觸所生」等的)種種區分」,有許多種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