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伸閱讀:動機、業力與導向(一)
《導論》(Nettippakaraṇapāḷi理目足論)
【原文要義】:眾生因為各自的動機、發心、習慣不同,會依自身傾向(已意圖、已習慣、已堅定的心)而造作、積聚、承受種種不同的業。
【業力六類】:所承受或造作的業有六種——有些因貪、瞋、癡(屬於黑業/不善業);有些因信、精進、智慧(屬白業/善業,或非黑非白業。《注》:「非黑非白業」指能導向業滅盡的四道思)。
【結果兩分】:這些業力可分為兩大類——一類導向輪迴(生死流轉),一類導向涅槃(解脫超越)。
補充說明:四種業
關於黑業和白業,經中(AN4.232-238)提到四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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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黑果報的黑業:如瞋恚、殺生、未與取、邪淫、妄語、飲酒、五逆罪,其果報是苦(如墮惡趣)。
- 白果報的白業:如無瞋恚、持守五戒等,其果報為樂(如生天)
- 黑白果報的黑白業:以上兩種混雜,則感受苦樂混合的果報。
- 非黑非白果報的非黑非白業:轉起業的滅盡:
- AN4.233定義為「捨斷前三種業的思」(AN4.233《注》定義為道心的思心所)
- AN4.237 八正道
- AN4.238 七覺支。